© 吳嘉寶2022
2012年10月視丘創辦人吳嘉寶應邀為當年的香港國際攝影節於香港藝術中心策展「韓國當代攝影展」。在攝影節同時舉辦的「策展人研討會 Curator’s Seminar」中提出整部世界攝影史共有四次進化,2012年已經是「攝影4.0版時代」的世界攝影史斷代主張。
三年後,2015年美國紐約 Parsons 藝術學院攝影系主任 Michelle Bogre 出版了一本也是以「攝影4.0」為主標題的著作:”Photography 4.0:A Teaching Guide for the 21st Century: Educators Share Thoughts and Assignments”。這部集合了美國各大學攝影教授關於攝影教學與攝影作業思考心血結晶的著作,也印證了視丘創辦人對世界攝影史四次進化的斷代觀並不孤單。
其實,攝影的第四次進化,從2010年代的第一年已經露出端倪。
2010年4月22-23日舊金山現代美術館 SFMoMA舉辦了兩天一夜的「攝影已死了嗎?學術研討會 “Is Photography Over” Symposium」邀請了歐美13位策展人、大學藝術史教授、作家各自發表觀點共同研討關於「攝影當前的文化景觀是否意味著攝影已死?」的主題。
2011年7月5日到9月18日在法國南方阿爾勒小鎮舉辦的國際攝影節 “Rencontres d’Arles Photography Festival” 邀請了五位當時在歐洲影像藝術界的熠熠紅星:Clement Cheroux , Joan Fontcuberta, Eric Kessels, Martin Parr, and Joachim Schmid 共同撰寫了一篇等同於宣告全球進入「攝影4.0版時代」的時代宣言:「從今以後 From Here On」。
這篇宣言開宗明義第一句話就是:「現在,我們是編輯的族類。”Now, We’re a species of editors.”」。緊接著第二句:「我們都回收、修剪、裁切、混編,然後上傳。 “We all recycle, clip and cut, remix and upload.”」宣言標題的「從今以後」不僅宣告了「使用照片(編輯)取代了拍照」攝影新時代的來臨,鏗鏘有力、擲地有聲的首兩句也等同於為「攝影4.0版新時代」全新影像創作方式下了明確的定義。
2012年 2 月 2 日德國兩位藝術家 Katja Stuke 與 Oliver Sieber 共同發表了一份「反攝影宣言 Antifoto manifesto」宣告:「攝影太棒了,(攝影的最高境界)不應該只是藝術而已!Photography is too good to be regarded as art only! 」
2012年春天美國著名策展人 Marvin Helferman 訪問了美國各大知名企業的CEO,問他們攝影和該企業的關係,得到的結論就是他所著的書名「攝影改變了一切 Photography Changes Everything」
2012 年 7 月英國社會學教授 Martin Hand 出版的著作名為:「無所不在的攝影 Ubiquitous Photography」討論以影像為主要訊息的網路社群媒體如何改變了當代社會文化景觀。
事實上,「攝影4.0版時代」的出現,其實是由下列三大數位科技結晶匯聚而成的時代風潮:
第一:裝有照相功能的智慧型手機 Smart Phone 以相對低廉的價格問世,使得人人都可以拍照,也
因此讓以往只限攝影家會拍照的狀態進入「影像取得已經全自動化、民主化」狀態。
第二:網際網路進入 Web 2.0 時代,讓FB, IG, 等以消費者上傳影音內容為主的社群媒體 Social media 網站在網際網路上獨領風騷,單一一家社群媒體每天都有數以億計的影像上傳。
第三:4G的手機訊號傳遞速度,使得使用手機幾乎可以在瞬間上傳下載影像,也因此讓「影像傳播行動完全自由、民主化、不受時空限制」。
由於這三項劃時代數位科技的進步,幾乎是在1999~2004年之間同時問世,也因此造就了2010年成為「攝影4.0版時代」的紀元元年。
「Smart Phone + Web 2.0 + 4G」三合一的結合,使得原本受限於必須透過各種複雜機材與操縱技術的攝影術才能生成的影像在下列五種面向上獲得完全的自由。
一、影像的生成、取得完全自由
二、影像與其它軟媒的融合完全自由
三、影像的更改操弄完全自由
四、影像的呈現/輸出材質與形式完全自由
五、影像的傳播完全自由
在這個「影像五種完全自由」的新時代,原是毛毛蟲程度的攝影,已經幻化成蝴蝶成為無所不在的影像。因此,這個時代也可以稱為「攝影已死的時代」,因為傳統「攝影術」的觀念已經全然被網路間自由民主的無限量「影像訊息傳播時代」的形象取而代之。
攝影4.0版時代之所以又稱為「無所不在的攝影」或「攝影的無所不在」不僅是因為只要登入網路就有比天上星星、海邊沙子更多的影像任我們搜尋下載,也不只是因為地球上任何街道角落、室內外都充斥著正在攝錄影像的監視器、行車記錄器、無人機空拍器,更是因為地球上幾乎人人口袋皮包裡都有一台以上的手機、平板、筆電只要開機上網,隨時隨地都可以上傳下載無數影像。
影像的大眾傳播形式從1.0版的牆媒到2.0版的紙媒,以至於4.0版的網媒,確實是影像與我們之間從遙遠到親密距離接近的演化史,更顯示了相較於其它四種訊息軟媒,影像在訊息傳遞效率上的優越地位。
總而言之,
攝影4.0版時代就是:「影像民主化」的時代。
攝影4.0版時代就是:「人人都能夠盡情使用影像玩耍、創造形而上內容的時代。」
1.想拍照,不再有門檻。
想拍照,不再需要買貴鬆鬆的單眼反光相機,只要手上有一台智慧型手機,管他是阿貓阿狗,有錢人沒錢人,上流社會下流社會,人人都會拍照。
2.拍好照片,不再有門檻。
智慧型手機上照相功能調焦、曝光、色溫全都自動化。曝光多曝光少,變焦鏡頭拉近拉遠只要用手滑滑就行。不管天晴天雨,白天旁晚,大太陽下還是樹蔭下,只要手上有一台智慧型相機,人人都可以拍出還不錯看的照片。想要拍好照片,不再是需要當學徒三年四個月,或者去大學攝影系學四年才會的技術。
3.想要成為報導攝影家,想要用影像記錄所見所聞,不再有門檻。
五六十年前,只有敢用一棟房子的價錢買一架徠卡相機的有錢人才能夠拿著名為「照相機」的武器在街上「ㄌ㐅ㄚˇㄌ㐅ㄚˇ熟」,甚至侵入別人的私領域去獵取人家不一定願意被你奪去的表情或面容。現在有了智慧型手機,人人都在自己的私領域自拍,或者至親好友理所當然的用最親密的距離拍著毎時每刻的你。攝影4.0版時代,你的手機就是當年貴鬆鬆的徠卡相機。要記錄自己的,別人的,生活的毎一時刻,你手上的智慧型手機就是那個最佳的武器。
4.想要發表自己的得意照片,不再有門檻。
三四十年前,想要發表自己的得意照片,不是設法投稿到報章雜誌,就是參加比賽,要不然就只有自己預約檔期在藝廊開個展了。投稿報章雜誌得要你有個什麼立委的親戚之類的來頭,參加比賽要獲得評審的青睞門檻也不會太低。至於在藝廊開個個展,林林總總的費用加起來,十萬台幣總跑不掉。現在好了,有了「臉書」這種社群媒體(其他Line, Flicker, Instagram, WeChat, Twitter, Pinterest, .........隨便算起來也有十幾二十種,全部免費,任君選用),你隨時隨地都可以把自己的「得意或不得意」的照片放到臉書上去糟蹋朋友的眼睛。只要你在社群媒體上按個發送鍵,你就正在做三十年前至少要十幾二十人,經費動輒上百萬的雜誌編輯部才能做到的「發行 Publishing」的工作。如果你不喜歡社群媒體的制式化版面,想要有自己影像作品的專屬園地,網路上多得是blog, 或者免費的可以創建自己專屬網站的平台,而且這些大多是免費的。
5.想要出版自己的攝影集,家庭相簿,旅遊遊記,不再有門檻。
三四十年前你想要出版自己的攝影集,你得要委託專門幫你處理關於編輯、排版、印刷、發行的種種問題。而且毎一本的起跳價格就是一千本。林林總總的費用加起來,差不多也需要三十到四十萬新台幣。口袋不深的年輕人就只能放在心底奢望而已。現在只要你的電腦有編排軟體,從編排到印刷廠門口全部都可以自己一手包辦。數位印刷廠為你印的毎一本專屬你自己的攝影集,平均也不過就是一千元或兩三千元新台幣而已。可以說當年遠在天邊遙不可及的「印刷自己的攝影作品集」的奢望現在已經是垂手可及的程度了。
6.人人都能夠「用影像玩耍、用影像創造」的時代。
親近影像,使用影像,不再有門檻。 2016年的今天,網路上有無窮盡的影像長駐在網路上,任你使用。就像報導攝影時代的攝影家必須上街找可以拍的畫面來拍照一樣,今天,只要你有想法,網路上的影像資源就在那裡等著你去取用、去創造。2010年代正是藝術家們使用常駐在網際網路上的各種影像進行創作的年代,網路的影像資源就在那裡,對歐美許多藝術家而言,網際網路上的影像就是他們創造作品的主要資源,只怕你沒有想法而已。
既然,身為毛毛蟲的「攝影已死」,
既然,攝影毛毛蟲已經幻化成為「影像」的蝴蝶漫天飛舞,
既然,「影像已經完全自由」影像已經成為脫韁的千里馬,
既然,人人都會拍照,過去只靠相機暗房操作謀生的專業攝影師即將失去大部分工作機會,
喜歡攝影的我,應該如何面對這個全然不同的新時代?
且待下回分解 ………